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环保队伍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提高环保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全市环保系统,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既是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做好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为此,日前,市环保局在全市环保系统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关键。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改进和完善环保行政服务体系,优化办事程序,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切实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并要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非法定事由不得延期。同时,我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改进服务方式,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多方面向社会提供环保服务,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各类环保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保障。该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试行)》,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环节,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并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在某一特定区域、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专项行政指导,规范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相关文书和资料,做到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同时,要通过开展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活动,进一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积极探索调解方法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有效手段。该局提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兼职行政调解人员;要在行政收费、处罚、复议等事项中探索开展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要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不断探索创新行政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注重培育行政调解示范点,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形式,推进基层环保部门行政调解工作。
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核心。该局明确指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把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文化型、廉洁型”环保队伍,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基础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努力营造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