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环保聚焦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环保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我市集中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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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集中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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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切实做好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工作,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省、市蓝天工程行动要求,日前,市环保局对我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进行治理。

  据了解,此次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动员各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力量,对全市交通运输公司、物流公司、在用重型柴油车以及工地施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并开展尾气排放整治活动,从根本上解决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本次活动从今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实施,目前为安排部署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以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整治重点,将由各县市区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在用重型柴油车行驶主要干道、运输公司、物流公司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单位等,开展监督抽测活动,严厉打击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无组织排放现象,使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合格现象得到基本解决。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以非营运机动车为整治重点,各县市区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主要交通道路开展监督抽测活动,严厉打击用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的行为,使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会同当地公安、交通、住建、城管、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大协调联动力度,推动此次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此外,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题宣讲、发放宣传图册等方式,增强广大机动车车主的环保意识,对尾气超标排放的机动车进行维修,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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