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七四四七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属中央企业,土地为国家所有。我公司无权也从未将土地以任何形式出售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我公司从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就我公司危房改造二期工程的建设签订任何建设合同。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公司同意,在我公司国有土地上进行各项工程(包括接水、接电)都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给国家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焦作七四四七车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