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法台,她庄严肃穆,以心中信仰践行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处理案件,她深入实地,确保全面掌握案情信息;面对当事人,她亲切耐心,倾听他们心中的不平。她就是党莉,解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践行着一个党员、一名法官的忠诚。她办理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达1600余件,无一错案。近3年,她审结的刑事案件近300件,无一发还和改判。
她说:“我是一名法官,同时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我的工作不应是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审理案件,而是真正走进当事人内心,了解他们的诉求,站在法官的角度帮助他们疏解,寻求法理、情理上双重的公平与正义,真正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从律师到法官、从民事到刑事,党莉走过了许多春秋,但有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让她始终难忘。
那时,党莉刚刚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一天下午,她正在办公室写判决书,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她还没来得及说“请进”,一个女人就推门而入,这个人是某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别急,坐下来,有话慢慢说。”党莉示意她坐下。没说几句,李某就开始号啕大哭,抽噎着诉说心中的苦闷。倾诉后,李某的情绪稍稍有些平复。党莉对她说:“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明天咱们再谈。”就这样,一连两天,党莉放下手上的工作,耐心倾听李某的诉求。李某告诉党莉:“别人都说我是无理取闹,只有你愿意听我把话说完。”
党莉说:“不少当事人心里都装满了委屈和不平,倾诉是他们的需求,一旦受阻,他们很可能会认为法院对自己不公,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无论庭上庭下,她都坚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把理说透。
如果说“听”是为了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为化解矛盾寻找突破口的话,那么党莉的“说”,就是为了释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法、懂法,增强审判的权威性。
2010年,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多次被发还重审,被告认为判决不公反复上诉,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案件到达党莉手里时,已经是第六次审理了。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消除被告对法院、法官的不信任感,党莉多次到被告家中,答疑解惑,帮助其了解法律规定,使其明白为何如此判决,最终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党莉的“听”与“说”结合,让她在处理任何案件时都能走进当事人内心,真正做到弘扬法律的公平,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多数人眼中,法官也许头顶光环,高高在上,但我们自己知道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担子扛在肩上有多重。我们的判决书,书写的是当事人的命运,牵动的是当事人的心声。所以,我们更要用心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法律来言说社会的公正。”党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