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拟对以下国有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1.东方红广场后市干休所院内二层房屋四间,可用于办公,建筑面积约124平方米;2.解放东路二号院6号楼东单元104号住房(两室一厅),可用于居住或办公,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有意承租者,请于2016年7月20日17时前到我公司报名。
公司地址:焦作市人民中路889号阳光大厦C座301室
招租电话:(0391)3999938
焦作市阳光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