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东方红影剧院改建并更名,焦作人民会堂由此诞生。历史上,这座建筑物几易其名,它的每一次变化都深深地印上了时代痕迹。
据《焦作历史大事记》记载,1959年10月,焦作市文化宫落成,建筑面积4174平方米,这便是焦作人民会堂的前身。
1960年,老电影工作者胡居明从学校毕业后,到焦作市文化宫当放映员。他说,那时焦作市文化宫主要是放电影,一些全市性的会议有时也在这里举行。
“文革”开始后,焦作市文化宫就成了红卫兵的聚集地,一些公判大会、批斗大会都在这里进行。1969年,焦作市文化宫改为东方红电影院,许多电影禁止放映,允许放映的只有《地道战》《地雷战》和《南征北战》三部电影。“文革”后期,东方红电影院开始上演样板戏,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海港》等。
1985年5月,东方红电影院改为东方红影剧院。在那个文化活动贫乏的年代,对人们来说,看电影就像过年一样高兴。在电影院买票,有时是一票难求。很多人在一个小窗口前挤破脑袋要买到一张电影票的情景令人难忘。
东方红影剧院虽然是文化娱乐场所,但与政治活动没有分开过,我市每年一次的“两会”也在这里举行。
东方红影剧院的改建源自一份政协委员的提案。1995年春,市政协委员夏玉春写了一份提案,内容大致是:焦作经济实力排名位于全省前列,但是焦作没有一个像样的政治活动场所,重大会议也只能在东方红影剧院举行。他建议要么新建一个政治活动场所,要么对东方红影剧院进行改建。这份提案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开始对东方红影剧院进行改建。1997年3月,焦作人民会堂投入使用,成了焦作市政治、文化活动中心。
如今,市委、市政府的南迁,焦作市人民会堂承担会议服务的职能发生了变化,顺应群众的要求,已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