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见习记者贾定兴)昨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确保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子能够顺利入学,今年我市从本周开始为焦作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申贷1.2万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我市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我市助学贷款资助的对象,应是具有我市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我市),且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须无不良信息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多申贷8000元
据了解,该项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申请额度为1000元。具体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万元。
就学生和学生家长关心的贷款期限和利率问题,记者了解到,该项贷款的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贫困家庭学生今起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据了解,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增高中预申请项目,即提前确定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资助政策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名单。目前,全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已有3554人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这些学生可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实修订后,导出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一道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户籍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学生需要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李万街道办事处的代办点办理,咨询电话为2992825、3567008。
即日起至9月20日,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到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续贷学生无须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高校开学报到时,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后将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账户。
我市自2013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已为10987名焦作籍学生办理了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