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十八地市主流媒体创业联盟成立
我市启动巾帼脱贫行动
鸡蛋价格连续两周上涨
省教育厅提醒考生谨防高招骗局
图片新闻
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纳税人索取增值税发票 应提供哪些资料
焦作日报天天读
海南蓝嘉地产 走进焦作专场推介会公告
视觉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7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问题提出:王先生

  问题陈述:最近,身边有一位朋友因为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待遇忙得晕头转向。我想咨询一下,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