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张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一家商贸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购买一批货物时需要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想咨询一下,营改增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向销售方提供哪些资料?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针对张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该负责人表示,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