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勇)7月14日,笔者从赵固一矿获悉,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该矿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安全管理责任一体化,不断完善和修订安全包保责任制,为确保矿井安全稳定生产夯实基础。
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包保活动,该矿重新梳理了安全包保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安全包保领导小组的监督范畴和考核内容。该矿规定,各安全包保矿领导和科室包保人员必须参加其中一个包保区队的队务会,对区队安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并有记录可查。各安全包保矿领导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包保区队班前会或安全活动,特殊时期每月参会次数不得少于2次。各包保科室成员每旬到达包保区队施工地点一次,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认真督查所包保区队的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安全没有把握的施工地点,坚决停止生产。凡所包保区队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出现应查未查重大隐患或被停头、停面、停运,对包保成员按区队负责人的30%给予经济处罚。在此基础上,各生产区队还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本单位分管人员包保班组的工作方案。矿包保办公室每月还对各包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月度安全“双基”奖励挂钩,大大增强了包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