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6月15日至12月底,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太行亮剑”行动,全力护航北山治理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制贩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从事非法开采的利益链条,为北山治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市委书记王小平近日就全市公安机关“太行亮剑”行动作出批示:抓好典型,形成震慑,推动治理。
为进一步落实批示精神,将“太行亮剑”行动引向深入,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查破了一批非法制贩使用爆炸物品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捣毁了一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和网络,收缴了一批非法爆炸物品,整治了一批爆炸物品安全隐患。
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非法制贩使用爆炸物品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打开路”“以打增效”,主动摸排深挖犯罪线索,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深挖一串、警示一片。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和办案责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一是董某、李某、康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董某租用一饲养场,购买硝胺磷肥料和麸皮等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粉碎加工,非法制造硝铵类炸药。犯罪嫌疑人李某授意康某非法购买炸药、雷管用于其经营的石料厂爆破采石,康某电话联系购买炸药、雷管后,董某开车将炸药和雷管送至李某的石料厂,康某将购买的炸药、雷管放在事先打好的炮眼内引爆石料,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三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郑某、康某、崔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犯罪嫌疑人康某伙同他人三次将非法加工制造的硝铵类炸药,以每吨数千元的价格卖给郑某用于石料厂爆破采石。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和河南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康某、崔某、郑某非法制造、买卖的爆炸物品是氧化剂硝酸铵和可燃物木粉组成的硝铵炸药,具有爆炸性能。目前,三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悉,市公安局下阶段将坚持深挖细查、全线打击,对所有非法制贩使用爆炸物品案件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源头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的不放过。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