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焦作发展能不能爬坡过坎、行稳致远,能否尽早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主要靠工业,关键在工业。”市委书记王小平说。
为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28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阐述了我市应从七个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一、全面落实惠企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将加大对工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市财政增长情况,市工业发展资金实现逐年递增,通过平台、基金、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应视同销售而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落实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研究实施技改券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加速折旧。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
二、促进万众创新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全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整合现有科技资金,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研究院,提升我市创新能力。
三、支持企业创品牌
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省长、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修订、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化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到境外参展、开拓国际市场,并在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优化企业融资服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切实服务好工业经济。二是加大对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专项资金,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上市成功(含境外)、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扩大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三是设立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中小企业和政府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基金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战略合作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建设。四是组建专注工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担保公司,进一步健全企业转贷应急机制;打造政、投、保、贷、介五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财务托管、项目服务、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人员培训等综合性服务。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恶意抽压贷等相关指标纳入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之中,对恶意抽贷的银行进行通报。六是完善企业资金应急处置机制,构建由政府牵头、银监引导、协会会商、企业自救、银行帮扶的“五位一体”工作框架,在逐户会诊的基础上,将风险企业划分为扶持类、挽救类和退出类,进行分类施策、对症下药。
五、鼓励企业集约环保发展
在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方面,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保证工业在转型升级中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整合全市环境容量资源方面,我市对符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的龙头型、基地型、主导产业链条下游延伸和配套项目,在环境容量指标的配置上给予优先保障;在推进“区中园”建设方面,允许产业集聚区内入驻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非主导产业项目。
六、降低企业负担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执法检查、行政罚款等各类项目的清单。对属于国家、省明文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国家、省规定的下限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降低企业土地使用税。按照支持工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的原则,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降低城区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我市将下放市级规划权限,对符合“三规合一”的产业集聚区,市直部门将园区建设中涉及规划等管理权限下放,市级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总量控制和监督审核;完善市直税源体制,充分调动企业(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领导推进机制,完善市级领导分包集群、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建立市主要领导观摩点评重大项目的推进机制,成立市重大项目推进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重点解决影响重大项目推进和制约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工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载体,对于我市能否尽早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至关重要。该《意见》的出台,旨在综合运用政策、资金等方法,帮助和支持企业破解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创新转型,为我市工业发展再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