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赵先生在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短信后,却被告知有一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协商谁被录取。待赵先生与同分女生协商后,学校却以“录取系统已关闭”为由拒录赵先生。校方表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该校所涉硕士研究生含录取在内的各项工作均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决定权在其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学院无权决定录取,“工作人员发出的信息是误发。”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小帅哥Peterwang:短信仅是一个温馨提醒,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政法大学简单搪塞的回复经不起任何推敲,完全站不住脚。此事提醒广大考生在收到高校的短信提醒后需要及时确认,而高校也应科学合理安排招生录取工作,避免类似的荒唐事件再次发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苏洛书8023:此事让人啼笑皆非。该校既然出错在前,就应该多替考生着想,寻找更合理的解决办法,比如单独面试两个人或用其他考核方式决定考生去留,可现在该校让两个学生私下处理,着实不妥。
@落雪怎无痕:用“误发短信”当理由就能推卸责任吗?考学是关系考生一辈子的大事,怎能如此草率地让考生私下协商,简直是天下奇闻!
@趣味象牙塔:凡是参加过研究生复试并被录取的学生都知道,就读学院的意见远比招生办更有用,况且只有经所报学院同意后,招生办才会寄送录取通知书。所以,该校用“误发短信”当理由将考生拒之门外,有愧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名誉。
@z531312762:学校犯了错,却让考生承担后果,无论从哪方面看都难以让人接受,对于这两个优秀的学生,难道该校真的不能同时录取吗?
@青天123ab:研究生考试决定孩子一生的命运。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很可能让孩子和家长精神崩溃,心理素质较差的或许还会酿成悲剧,即便处于人道主义立场,该校也该为自己的失误埋单。
@芳心云天:既然赵先生与另外一名考生分数相同,法硕学院就应该以并列成绩同时录取这两位考生,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就应该为此埋单,及时分析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既然是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更应该照章办事,让学生和公众心服口服,绝不能如此推卸责任!
@江苏日月江南:正规大学录取学生应该以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只有这样的录取通知才严谨规范,短信通知只能当成辅助措施,而不能替代录取通知书。
【下期话题】
以方便小区管理
的名义收进门费
“快递车出入小区,竟然要办理价值400元的通行证。”近日,北京丰台区大红门锦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引发业主不满,质疑其合法性。物业管理方面表示,实行收费通行是为了方便管理。《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虽然快递公司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邮政企业,但按情理来说,快递车辆和邮政车辆都是为居民投递邮件的,物业公司理应为其提供便利。无独有偶,油烟机清洗、废品回收等相关人员也经常遇到此类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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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