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环保聚焦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环保局健全四项机制 整治为官不为
我市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
进一步明确总量减排监管职责
我市将全面排查加油站地下油罐
市邮政分公司召开上半年生产经营分析会
百姓信得过的投递员
市邮政分公司 加强防汛保安全
图片新闻
修武邮政开展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活动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环保局
进一步明确总量减排监管职责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正常运行,近日,市环保局根据《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总量减排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属地监测,其中国控及省控重点污染源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和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由市环保局负责并统一发放,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由所属区域环保部门负责;市控及以下重点污染源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发放和监督性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均由企业所属区域环保部门负责。另外,我市四城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暂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该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加大对监测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人员、资金、监测设备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监测能力,确保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工作有序进行,为全市总量减排目标的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