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以北山生态环境治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厉打击犯罪,深挖幕后黑手,强化协调配合,深化综合治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打赢北山治理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书记王小平提出的以对党、对全市370万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绿水青山、更多的蓝天白云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检察院立即行动,及时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6月24日,市检察院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为北山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武陟、温县、博爱、修武、解放、山阳、中站等院专门成立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及环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并抽调公诉、反贪、反渎、民行、预防等业务部门的精兵强将,形成上下一体、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其他各院也相继召开会议,提出要求,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
严厉打击犯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环保、林业等部门协同作战,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加大对各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意见》下发以来,已批准逮捕涉嫌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4件7人。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2起涉嫌非法采石、非法占用农用地12.79亩、造成矿产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0.58万元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犯罪被批准逮捕;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对北山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发现的2起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犯罪案件6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挖幕后黑手。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审批、非法采矿、环境治理等环节和领域,严查“保护伞”、斩断“利益链”。1个多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此类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的贪贿犯罪案件3件8人,涉及中站区王封街道办事处、孟州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公职人员;对已立案侦查的4件10人渎职侵权类案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前期查办的修武县地税局周庄中心所副所长刘某、修武县国税局七贤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靳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对所管辖的石料厂、砖厂不征、少征税款案,近期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刑罚。
强化协调配合。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质检、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污染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土地证等手续进行排查,形成协查整治的合力。近期,马村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先后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陈某非法采矿案、张某非法采矿案等案件,涉案黏土矿2061立方米、溶剂用灰岩矿3363.7立方米。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县土地管理部门将2014年至今70余起涉及北山治理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专案组逐一筛查,并加强取证指导。
深化综合治理。修武、中站等基层院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于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例及时上报,并通过微信、微博、网络等方式扩大宣传,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强化保护北山生态环境的警示监督。市人民检察院还于今日在《焦作日报》组织“北山生态环境治理检察专版”,集中报道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北山环境治理氛围;修武、解放检察院积极参与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清理非法采矿点4处、非法矿产品经营点2家,关闭矿山企业11家,全力护航北山治理,共同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