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温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7件7人,全部得到判决,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打开思路,广辟线索来源,加大监督力度。该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26家行政执法单位联网,专人负责定期查阅,进行网上巡查、跟踪、实时监控,有效解决了线索发现难、监督移送难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定期召开联系会议,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处置5起非法电镀厂污染环境案件。此外,结合“法律五进”活动,通过上街宣传、法律咨询、设置警示专栏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市场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鼓励群众举报。5月初,该院接群众举报,先后在祥云镇、招贤乡黄河滩区偏僻处的养猪场内发现4处非法镀锌加工厂。
注重实效,拓展检察职能,深化监督效果。该院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实行联动机制,对涉及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打击。侦监部门对捕后案件后续进展持续跟踪;公诉部门对移送起诉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派专员负责迅速起诉,确保打击实效。该院与环保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确保沟通渠道顺畅。
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确保案件质量。针对环境领域犯罪案件专业性强、定性难的问题,该院派出干警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搜集等工作的难点、要点问题,与侦查人员进行探讨、交流,达成法律共识,确保了污染环境案件的顺利诉讼。同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使环保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