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警方开始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集中整治。上海市公安局一名交警说:“平衡车也好,电动滑板车也好,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属于滑行工具。属滑行工具的,按说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那种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具有速度快、体积小等优势,但其安全性不容乐观。对于上海警方此举,你怎么看?
【观点1+1】
菏泽新志:道路通行有规则,不是什么都能过,遵章守纪路畅通,才能平安你和我。
刚柔v:看看如今的道路交通状况,大小车祸令人触目惊心,电动滑板车就不要上路凑热闹了。
风景城赏风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作为新鲜事物,上海警方及时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定性,并限制其上路行驶,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提供了保障,我为这样的整治行动叫好!
左右不言他:既然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上路存在安全隐患,那么,相关人员就应该严格执行警方规定,不在公路上行驶,如果真想玩一玩,就在专用场地、封闭场所活动吧!
卯日星官957:电动滑板车本身就是一款体育运动用品,如果把它当成交通工具就超出了使用范围。使用者在公路上脚踏电动滑板车乱跑,很可能危及自身和公共交通安全,理应禁止其上路。
小帅哥Peterwang:电动滑板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电动滑板车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与公共道路无关的安全地带供人娱乐,作为代步工具并没有上路行驶的权利。
硕鼠米米2011:我支持这个决定。其实,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上路对使用者和其他路人都会构成安全隐患。所以,使用者在小范围内玩玩没关系,如果当交通工具上路的话就不合适了。
单建华江苏:交通安全无小事,电动滑板车使用者不能只考虑自己的便利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我支持上海警方的做法,但警方应该为这类短途代步工具设定安全行驶的场所,以满足部分市民的实际需要。
江苏日月江南: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体积小、速度快,一旦上路就会对公众带来极大安全隐患,造成交通事故。对这类短途代步工具进行整治,严禁其上路行驶是很有必要的。生产厂家应该在使用说明书上写清楚使用说明,提醒消费者在合适的地点使用,以免受到警方处罚。
水晶小草: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短途代步工具因体积小、速度快、外形时尚,受到不少年轻人的青睐。但是,这类短途代步工具并不是正常的交通工具,上海警方对其进行集中整治合情合理,这个举措值得其他城市效仿。
【下期话题】
餐厅流行“打赏制”
随着微信发红包的兴起,北京市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了“打赏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记者走访了解到,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消费者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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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