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考上大学的山东女生徐玉玉,个人信息被泄露,近万元学费被骗走,她悲痛猝死,引发广泛关注。个人信息泄露再度成为舆论焦点。有读者向海都95060热线反映,有人在网上叫卖福建地区的快递单,泄露客户信息,“快递单打包出售,平均每张卖6分或8分钱”。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快递员拍照或手抄快递单,监管难度大。 (据《海峡都市报》)
电信诈骗屡试不爽的主要原因是公民个人信息泄密泛滥,甚至从信息泄露、贩卖,到营销、诈骗,已经发展成一条黑色产业链。犯罪分子事前对受害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了如指掌,从而为受害者“量身定做”骗局,如此“精准诈骗”自然容易取得受害人信任,诈骗成功率不言而喻。可以说,快递单成“泄密单”危害性极大。
个人信息泄密愈演愈烈,并非缺乏打击违法者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有严法没严罚,往往白搭。
诚然,一件商品由商家寄给消费者,要经历下单、理货、发货、填单、运输、签收等诸多环节,即使快递员不泄密,其他经手人也可能泄露客户信息,监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这也不是相关部门推卸责任的理由,只要肯作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谨防快递单成“泄密单”,一方面要强化对快递企业的监管。公民邮寄快递,尤其在快递实名制的背景下,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如加强对快递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奖励举报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涉嫌泄露信息的企业主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另一方面,加大对信息泄密者的打击力度,每起诈骗案,除了严惩电信诈骗者,也要顺藤摸瓜,抓住公民个人信息的泄密者、贩卖者,依法对其严惩。
只有升级监管模式,做到事前防控,事后追责严惩,才能堵住信息泄露的漏洞,从而构筑起公民信息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