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按照“非法占地1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对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罚款378元,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该处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但由于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标准具有明确的规定,执法大队只能依法进行处罚。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不知潇湘在何处:对于非法占土地,应该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像这种低价罚款只能是“挠痒痒”,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助长了违建的嚣张气焰。
@雄观漫道真如铁:“化石”规章应及时补强,避免类似尴尬处罚局面再次出现。
@奥格了:能违规建别墅和农庄,而且对土地执法部门的人处罚置若罔闻,应该不是一般的人,应该审查一下其背景,看看是谁在为其撑腰。
@单建华江苏:管理不能止于罚款,更不能以罚代管。罚款之后应该是拆除违建,恢复原貌。倘若只是无关痛痒的罚款,就等于变相鼓励大家侵占土地。此外,应该对侵占土地行为处置不力的官员追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管理效果。
@清静晓梅:罚款不是目的,处理违章建筑最好的方法就是强拆,没有什么可顾虑的。
@平凡丑人:不痛不痒的标准处罚,助长了非法建筑的执法难度和蔓延势头,国土资源部门应该联合公安、城建等多部门执法,从源头上堵塞非法建筑的泛滥,该拆除的立即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下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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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