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学习实践 上一版3  4下一版
夯实责任链条 防止“带病提拔”
走好作风建设新长征
问责利剑倒逼干部知责履责
领导干部要有“关键少数”的担当
问责
做合格党员永远在路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剑指问责不力
把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好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领导干部要有“关键少数”的担当

作者:□袁文良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这里的“关键少数”,很显然是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只有自身素质过硬、工作过硬,我们党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所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领导干部要起带头表率作用,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各方面都体现出“关键少数”的担当。

  体现出“关键少数”的担当,就要恪尽职守。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广大群众都在盯着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工作敷衍、作风浮夸,势必会对民风和社会风气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和影响。所以,领导干部都应该把恪尽职守作为一种岗位职责要求,作为自身做人做事的一种境界、一种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当局部利益和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始终从大局利益出发,勇于牺牲局部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保全集体利益、顾及他人利益。在工作上,要破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太平官”的思想,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做到一抓到底、抓出结果、抓出成效,真正使“在其位,谋其政,善谋事”成为争当有为官、不做无能辈的表现与追求。

  体现出“关键少数”的担当,就要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把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贯穿到关心和解决群众困难、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方面,作决策、办事情、考虑问题等,都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真正扑下身子深入群众之中,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心与心沟通,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所需,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体现出“关键少数”的担当,就要务求实效。空谈误国,说一丈不如行一尺。领导干部要摒弃空谈的恶习,把务求实效转变为实干的出发点,敢于正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敢于抓那些难抓的关键环节,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脚踏实地地干,实实在在地做,不当空头评论家,不当袖手旁观者,不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不摆中看不中用空招式,真正挑得起重担子、啃得下“硬骨头”,确保抓紧每一天、干实每一天、做好每一天。同时,在每项工作告一段落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使自己负责的工作有所创新、有所创造、有所突破。

  体现出“关键少数”的担当,就要严格党纪。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的政治底线,不讲规矩、不听招呼是领导干部最大的危险。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理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意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的第一要求,也是领导干部的首要职责,是每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领导干部要把严格党纪作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基础,时刻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付之于行,自觉做一名讲规矩、听招呼的好干部,共同营造“堂堂正正做好官,踏踏实实干正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总之,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思想实际、作风实际,坚定理想信念的永恒追求,坚定敢于担当的创新精神,坚定真挚热情的为民情怀,坚定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真正对得起广大群众对自己的信任与期盼。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