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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 申请减免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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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杜先生

  问题陈述:我的远房亲戚年纪大了,而且家庭条件不好,因土地纠纷想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我想咨询一下,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就杜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免缴诉讼费: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缴的其他情形(免缴诉讼费用的对象只适用于自然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缴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减缴诉讼费,减缴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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