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女士
问题陈述:今年我28岁,打算10月份与未婚夫举行婚礼。听说今年我省新修订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删去了对晚婚晚育者给予奖励假的规定,请问我能休多少天婚假?
行动记者:刘 婧
行动结果:就李女士反映的问题,昨日记者到市卫生计生委进行了采访。据该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今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公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删去了对晚婚晚育者给予奖励假的规定。同时,规定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天。
因此,李女士与未婚夫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并参加婚检,就能享受28天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