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 通讯员郎昆)昨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5年6月份该中心开展装修贷款业务以来,共计为367户申请装修贷款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52.8万元,支持缴存职工房屋基本装修,解了职工的燃眉之急。
据悉,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适用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焦作本市(含所辖市县区)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进行基本装修,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装修贷款。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按房屋产权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核定,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至1500元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一般需采取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价评估手续。借款人需与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并向该中心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自行装修,需提供工程预算表及所需主要建材发票。如果用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应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抵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