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4日,中站区委书记王付举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政协党组书记和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专题汇报会。
会议分别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及法院、检察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听取区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汇报。
听取汇报后,王付举强调,今年是省委决定的“主体责任深化年”,也是“责任追究年”。在落实责任上,我们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
针对工作的落实,王付举提出五点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开关。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而不是业务责任;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责任;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而不是单项责任;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
二要进一步明确重点,不折不扣履行好应尽职责。各级党组织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强化教育引领、强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规矩、强化干部导向、强化案件查办、强化巡视巡察整改。
三要进一步示范带头,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当,既要严于自律、严守底线、管好自己,也要站好岗、看好门、管好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是一个单位的“一线总指挥”,对管党治党必须负首责、主责和全责,必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关键要做到“四个亲自”、负起“五大职责”。
四要进一步督导检查,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新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责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问责条例》的出台,使问责制上升到“条例”的权威高度,使权责对等原则得到党内法规的严格规范。我们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等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典型问题还要公开曝光。
五要进一步提供保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离不开党委的支持和领导,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把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三转”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之意,牢牢抓在手上,高度重视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促进纪委有效履职、发挥作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治腐败,全力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营造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王付举强调,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我们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中站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为建设“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