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开始后,针对夏粮收购工作难度大、执行政策要求高、群众卖粮意愿强等特点,我市各级粮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夏粮收购工作秩序和种粮农民利益。
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检查夏粮收购主体282个,检查次数191次,出动检查人员683人次;查处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未严格执行统计制度3例,责令整改3例,罚款3例,罚款金额为4000元。
据了解,市粮食局成立了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夏粮收购期间,该局局长、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各县市粮食局和有关企业及收购库点,指导检查夏粮收购工作。各县市粮食局也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采取召开会议、走访基层企业等形式,向托市收购库点主要负责人宣讲收购政策,严格收购纪律,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自律意识。
各县市粮食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和监察(执法)大队把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有安排,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沁阳市粮食局积极巩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在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中,将执法人员分为两组,每组4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0个乡镇的84个粮食经营收购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次数达100次,出动检查人员380人次,累计检查收购主体84个,查处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未严格执行统计制度3例,责令改正3例,罚款3例,罚款金额共4000元。
温县粮食局进行夏粮收购工作检查23次,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检查收购主体46个。武陟县粮食局、孟州市粮食局、修武县粮食局、博爱县粮食局也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在夏粮收购期间,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与市粮食监察大队人员经常深入各县市粮食收购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市粮食局组织人员还对30%左右的托市收购库点进行抽查并组织巡查等,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检查力度。市粮食局、各县市粮食局密切与市、县发改委物价部门的工作联系,配合开展粮食价格政策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