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向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政协资阳市委员会提请取消11名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资格。资阳市人大、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即将进行的换届选举中,这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将不再提名。
(据《成都商报》)
人大代表系民众利益的代言人,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参政议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理当带头维护民众的利益,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老赖”,则属损害民众利益行为。所以,一个具有失信行为的人,根本不具备担任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资格。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老赖”,还容易形成恶劣示范效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正因为如此,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
据报道,四川资阳市11名企业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的执行标的金额在数十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对此,当地拟取消这11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资格,理所应当。不过,相比于取消存在“老赖”行为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资格,令存在失信行为人员不能当选或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于维护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形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更有利。
而当前部分地方之所以仍会出现失信被执行人当选或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则是因为这些地方过于看重某些企业给本地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对于相关企业主包括诚信在内的守法与道德领域的表现。据10月18日澎湃新闻报道,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王瑛在东莞欠下350万元巨款至今未还,名字还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却在户籍地当选为人大代表,遭到债主举报。这无疑是因为当地看重其企业主身份、可为当地带来不小的经济利益,因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其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实,依然让其当选为人大代表。
显然,各地唯有摒弃片面看重企业主给本地带来的经济利益,加强考察企业主包括诚信在内的守法与道德领域的表现,严把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入口关,才会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包括存在失信在内各类具有不良行为的代表或委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