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谢先生没有想到,因为一封“投诉举报函”,一夜之间他成了火遍网络的焦点人物。9月11日,谢先生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便买了一袋。吃了旺旺雪饼,运气并没有变好,一气之下谢先生写了一封实名投诉举报函向多个执法部门举报……近日,这封被网友嘲笑的“奇葩”举报信在QQ群和微信朋友圈被疯传。
(据《中国青年报》)
“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一笑了之。举报信“意外”流入网络遭疯传刷屏,被人嘲笑“奇葩”,即说明其投诉内容在一些人眼里根本“不是个事”。至于此广告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妥善处理,给公众一个回应。现在,最引人关注的是,谢先生专门通过邮局挂号寄发的举报信,连同自己的身份信息,怎么会被截图流传到网上,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呢?对此,绝不能“无人负责”。
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目前,举报已经成为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机关办案线索的重要来源。但揆诸现实,无论是从法律保护层面还是对泄密者的调查惩戒上,都存在着诸多不足,以至于举报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屡屡发生。那么,公民举报信息泄露的路径有多少?从现实来分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不善,意外泄露;二是利益使然或不以为然,故意泄露。
在这起事件中,无外乎也存在这两方面情形,如在邮寄环节意外泄露,如有关工作人员在拆看举报信后觉得“奇葩”而将其发到网上。虽然有关部门表示“多年来从没发生过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事情”,认为“从写信者本人到邮寄、接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有发生泄露的可能”,但不能不承认,公职人员掌握权力资源,对举报信息了解最直接、最真实,那么就有必要沿着这条路径进行彻查,找出“真凶”,严肃追责。这既是职能所系,亦可“自证清白”。
当然,要真正维护举报人的权益,从根本上看,还需强化法律惩处。目前,举报人信息泄露往往面临“无人负责”的局面,正如法律专家表示,举报信被人拍照发到网上,属民事侵权案件,只有法院才能彻底解决。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国对举报人保护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之中,且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只有出台专门的法规或建立缜密完善的机制,方能为举报人构筑“保护伞”,从而降低举报“危险系数”,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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