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消费近200元的海鲜自助餐,要提前收取顾客每桌100元钱的保证金,这让食客王女士有些不满。《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自助餐厅都有这样的规定,商家称此举目的是避免浪费,实际操作中,如果食客不是浪费过于严重,保证金都如数退还。消协表示对商家此类做法没有明文禁止。律师认为,只要商家提前告知规则,双方达成一致后有合同关系,就应遵守。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益昌人:餐厅的做法可谓用心良苦,从节约食物的角度考虑,这样的做法并无不妥。况且,在食客不浪费的情况下,保证金还能如数退还,所以,餐厅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落雪怎无痕:为避免食物浪费,餐厅让顾客在就餐前缴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可以理解,这与旅馆收旅客押金是一个道理。这样的做法是对顾客的善意提醒,值得点赞。
@不知潇湘在何处:由于自助餐是自取式用餐,所以经常会出现就餐者拿多吃少的情况,仅靠餐厅服务员口头提醒消费者自律,效果往往不佳,因此,餐厅采用收保证金的方式约束消费者,是在鼓励大家践行“光盘行动”。我相信,只要餐厅服务员提前告知,大多数消费者应该都能理解。
@曲微丹:为避免食物浪费,商家真是操碎了心,我支持商家的做法。商家让顾客吃饭前先缴保证金既可以有效避免食物浪费,又为商家节约了成本,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清静晓梅:我对商家收取顾客用餐保证金的做法不赞同。我认为,商家应该在餐厅醒目位置放置“避免浪费”之类的提醒标识,相信大多数顾客都有自控能力。
@江苏谢庆富:商家打着“避免浪费”的旗号收取消费者用餐保证金,理由似乎很充分,但多多少少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避免浪费当然是对的,不过保证金装进了商家的口袋,而退还保证金的标准也是商家制定的,消费者显然很被动。
@云盅慢步:“舌尖上的浪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反思,不管是商家还是普通消费者,不管是外出就餐还是在家吃饭,节约都应该成为公众的生活习惯,任何人都有责任制止浪费行为。节约食物应当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商家积极主动倡导节约的态度和做法值得肯定。
@阿七若丹:我认为,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举措,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和气生财,理解万岁。
@平常一个人015:商家的做法只是为了杜绝浪费,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因为部分不自觉的消费者不听劝说,一意孤行浪费食物的结果。试问,如果大多数顾客都能自觉做到节约用餐的话,商家还会这样做吗?因此,我们不要指责商家,反而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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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