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交警大力整治乱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除罚款、扣分外,交警想出新招:罚违规者坐着看灯一分钟。这种方式被称为“体验式执法”。网上对交警这种做法有弹有赞。有网友表示,交警有各种惩罚方法,但没有规定是要罚坐凳子看灯的;赞成的网友则大呼交警能想出这个办法太有才华。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益昌人:对于乱开远光灯的违规行为,处罚是应该的,但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范畴。罚款、扣分都属正常,让违规者坐着看灯一分钟,就属于于法无据的乱处罚了。执法者一定要守法,否则贻害无穷。
@刚柔v:对乱开远光灯的行为进行处罚无可置疑,但深圳交警罚违规者看灯一分钟以示体验,这肯定不妥,一是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已超出执法权限,有法外执法之嫌。二是对司机进行灯光照射,可能会对当事人的眼睛造成伤害,进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虽然这种方式出发点是好的,但也得以法为准,再有创意的执法,也不能超出执法权限。
@左右不言他:如果与行车安全相比,我觉得罚开远光灯者看灯一分钟并无不可。不过法无授权不可为。乱开远光灯之所以禁而不绝,不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手段,关键还是执法不力的结果,如果执法不是常态化,而是选择性执法,那么,再严厉的处罚手段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万里箐空:这样的执法总感觉不是那么和谐,与提倡的文明执法、智慧执法相悖,让违规者看灯一分钟难以摆脱“以暴制暴”的嫌疑。
@不知潇湘在何处:乱开远光灯不仅伤人眼睛,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必须遏制,然而常规的处罚很难起到惩戒作用,所以有必要采取一些新招,罚乱开远光灯的司机看灯就是种很好的方式,能让司机增强文明驾驶的意识。
@胜平王大头:乱用远光灯,会给对面驾驶员造成3秒的视觉盲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纠正这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罚看远光灯,其实也是教育的一种。对有些人来说,进行空洞说教可能收不到预期效果,相比而言,采取惩处措施让他们亲自感受乱用远光灯之弊,或许更有警示作用。
@zi色feng铃:身临其境才能感同身受,这样才能感知乱开远光灯的危险,罚看灯一分钟的“体验式执法”可以尝试。
@雄观漫道真如铁:夜间乱开远光灯,危害众多周知。让这些不守规则的人“吃点苦头”很有必要,看灯一分钟,绝对会对乱开远光灯的危害有更切身的感受,是个不错的办法。
@露丝独特:夜间开远光灯会干扰别人的视线,从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只有让违规司机自己试试,自己感觉不舒服了,才能了解别人的痛苦,才会引起自己重视。
@z531312762:坐着看灯一分钟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其实是要让驾驶员从心底里感受到乱开远光灯是不对的,这比罚款来得更有效,也更具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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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