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网友“我爱焦作AAA”
问题陈述:我们夫妻俩都已年过30岁,没有孩子。前段时间,我们捡了一个弃婴,有派出所的报案证明。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收养这个弃婴吗?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民发〔2008〕132号《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公民申请收养子女的,准备收养材料向福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按照法律规定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