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11月11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开庭审理胡辣汤店店主陈景坡持刀威胁城管执法人员一案,最终被告人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当天庭审时,郑州市城管局组织所辖上百名城管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旁听,一位城管人员认为:“这个案件的审理意义重大,我以后执法更有底气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郑州市首例被告人因妨碍城管执行公务而被判刑的案件。城管人员在工作中遭暴力抗拒的案例国内许多地方都发生过,但鲜少有当事人因妨碍公务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使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多、担子越来越重,对城管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强有力支持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个别类似陈景坡这样的法盲暴力抗拒城管人员执法更加肆无忌惮,广大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误解也有增无减,忍辱负重遂成为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状态之一。
如何走出困局?城管部门显然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社会舆论也需要加强引导,特别是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依法惩治妨碍城管人员执行公务者,达到示警的效果,争取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法律的教育作用立竿见影,陈景坡因违法而受到制裁,对其本人和群众有教育作用,同时对城管人员又有激励作用。郑州市一位城管人员就表示:“这个案件的审理既维护法律的正义,又纠正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误解,更激励城管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显然,有法律为城管人员执法撑腰,城市管理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