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平凡中的美丽人生
坚守刑庭30年的“老黄牛”
让梦想照亮现实
决不让正义迟到
“仁心妙手”促和谐
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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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梦想照亮现实
——记修武县法院刑庭副庭长苗小艳
作者:本报记者 李瑞雪 见习记者 贾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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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武县法院刑庭副庭长苗小艳(右)。
 
   

  人物档案:

  苗小艳,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修武县法院刑庭副庭长,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文明干警。

  成为一名头顶国徽、身披法袍、手持法槌的女法官,是苗小艳的梦想。2010年,梦想照进了现实,她进入修武县法院工作,2年后走上刑事审判岗位。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苗小艳深知只有拥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好关、审好案。为此,她利用节假日整理卷宗、阅卷笔录,制作、校对裁判文书,从工作的点滴细节做起,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由于勤勉谨慎、谦虚好学,她逐渐成为刑庭的业务骨干,并审理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

  2016年,她审结一起特大盗窃案件。被告人袁某、邹某等4人结伙入户盗窃57起,涉案金额130万元。另外,袁某、邹某还分别单独作案多起。袁某共计盗窃115起、总涉案金额171万元,邹某共计盗窃72起、总涉案金额186万元。该案被害人有130多名,涉及河南、山东、陕西等多个省份。

  要审理好这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案件,苗小艳不仅要弄清多起案件中的共同犯罪和个人犯罪问题,还要把每个人的涉案金额计算准确。为此,她加班加点,认真核对每一起犯罪事实,确保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吻合;仔细校对被盗物品与鉴定的物品是否一致;逐一计算每名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并在判决书的附表上一一列明。40余页、3万多字的判决书,她审核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该案圆满审结,4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众多被害人也及时收到了退赔款。

  几年来,苗小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0余起,判处刑罚250余人,无一起发还改判案件、无一起抗诉案件、无一起信访案件。

  “法官这个职业真的很辛苦,我不能像其他母亲一样经常陪伴在孩子身边,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办案上。”谈到家庭,苗小艳心存内疚,她亏欠家人太多太多。但是为了事业,为了心中的梦想,她无怨无悔。记不清多少次,她熬夜加班到深夜,一盏孤灯、一杯清茶、一抹独影,唯有键盘上跳动着的正义旋律是她心灵的伙伴。想孩子想得苦时,她看看照片、打打电话,平复一下心情后继续埋头工作。记不清多少次,她和法警一起送押被告人,法警劝她回家等消息,她却执意不肯。只有亲眼看着狱警将被告人送进监区,她紧绷的神经才能放松下来。

  正因为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苗小艳在工作中不断进步,逐渐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她不断鞭策自己,使梦想照进了现实,更照亮了她的司法为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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