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市统计局昨日公布,全市今年前10个月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增长,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8.8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10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亿元,同比增长12.3%。
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前10个月,全市城镇市场零售额461.8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2%,同比增长12.1%,高于全市增速0.5个百分点,充分显示了其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主导作用。全市乡村共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07亿元,同比增长9.5%。
批发和零售业引领消费。前10个月,全市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达481亿元,占零售总额的84.6%,同比增长11.7%。全市住宿餐饮企业共完成零售额87.8亿元,同比增长11%。
重点商品消费额增减不一。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看,占全市比重前五名的重点商品消费品零售额增减不一。前10个月,全市汽车类商品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同比增长19.5%;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9.4%;家用电器和音像类同比增长126.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7%;石油及制品类同比下降10.2%。
市统计局相关人士分析,今年年初以来,全省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消费增长趋势放缓,前10个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全省增速的回落直接影响各地市增速的增长,网购分流和购买力外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地消费。近年来,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上购物迅速普及,网上购物迅速发展分流传统实体经营。虽然我市个别商贸企业尝试进行网络销售,但还没有形成规模,网上交易份额小,导致相当一部分消费需求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