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地区养鱼大户陈明有60亩鱼塘,一年产鱼两三万斤。可陈明却没有吃过一条自己养殖的鱼。因为鱼塘一年投放了七八次药,鱼肉里有药物残留,其中兽药恩诺星沙若超标使用,会使人呕吐、腹痛、腹泻,损害泌尿系统。 (据《新京报》)
天津塘沽部分养殖户所以不吃自己养的鱼,是因为这些养殖户为了防止鱼生病,大量使用杀菌剂、消毒剂、抗生素,包括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等。既然养殖鱼类禁止使用违禁药品,使用了违禁药品的鱼就应当卖不出去。但是,从报道中看,天津塘沽部分养殖户不吃自己养的鱼,其大量使用违禁药品养的鱼,却在每年收获季节畅通无阻地销售到了市场上。
其实,我国当前各级各类有关鱼类养殖的管理规定已经非常完备,只要各地职能部门切实监管,真正让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养殖户养鱼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就并非不可以杜绝。
就拿天津塘沽鱼塘养殖情况来说,按照《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养殖生产的鱼塘承包人依据承包合同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取养殖证,但当地鱼塘承包者表示没有任何证书,也未向当地工商或渔业等部门备案。“不知去哪儿备案,也没人来查过”。该条例同时规定,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对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实施防疫、检疫工作,定期进行病原监测和调查;水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销售前必须进行产地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但当地水产局养殖科工作人员表示,小鱼塘一年难得抽捡一次;养殖户则表示,“从没听过鱼还有检疫合格证”,出鱼时直接由鱼贩子用车将鱼拉走销往各个农贸市场。这种情况下,出现养殖户不吃自己养的鱼,而大量使用违禁药品养的鱼却能顺畅销售的现象,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
农产品质量关系到千万民众的健康安全。如果各类种植户、养殖户都不吃自己种的菜、养的鱼,使用违禁药品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却能进入市场、走上餐桌,也就意味着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面临威胁。显然,唯有各地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大力强化监管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才会避免种植户、养殖户不吃自己种的菜、养的鱼的现象出现,才能让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真正获得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