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娇 见习记者马林声)执行难,异地执行更难。今年10月份,山阳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500多万元的案件。此案中,执行法官4次驱车远赴天津,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将被执行人一套市值651万元的房产查封拍卖,圆满完成了该案的执行工作。
据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苏志方介绍,申请执行人戈某家住我市山阳区,与被执行人王某萍、王某旺有债务纠纷,涉案金额500多万元。被执行人王某萍系我市某茶叶店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王某旺系修武县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被执行人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执行人戈某将其债权进行公证,并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津北方执字第21号执行证书,向山阳区法院申请执行。
苏志方接手该案的执行工作后,通过申请人戈某了解到,王某萍、王某旺在天津市南开区拥有2处房产,一处在宇正园,另一处在天江格调花园,其中天江格调花园的一套房屋市值高达600多万元,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得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行动,赴天津对天江格调花园的涉案房产进行查封。执行干警通过向天津市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顺利办理了查封手续。查封房屋后,执行干警又两次前往天津,对查封的房产进行拍照,并张贴迁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自动迁出或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开始进展很顺利,后又遇到了意外情况。天江格调花园的房产,被执行人王某萍并未入住,而是被与王某萍有债务纠纷的其他债权人实际占用,且拒不搬出。占房的女债主债权有几十万元,而且身患重病,急需用钱。”苏志方说。
异地执行,需要和当地的许多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争取支持与配合。这本来就困难重重,而执行当中又遇到突发状况,一时间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为了推动该案继续执行,执行干警克服困难,与占房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系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将三方聚在一起商讨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一个三方协议:占房者主动搬出查封的房屋,法院在房屋拍卖后为其几十万元的债权预留出执行款,其余款项清偿完申请人戈某的债权后,余额返还给被执行人。
依照协议,占房人主动搬出了房屋。随后,执行干警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今年10月,山阳区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该套房屋予以拍卖。经过70多轮的叫价,该房屋最终以651万元的价格成交。目前,拍卖所得款项已依法发放完毕,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