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焦作检察 上一版3
打铁还需自身硬
孟国祥调研指导修武检察工作
监外执行产生异议 检察介入收押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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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个关口” 解决定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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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连心桥梁 救助困难群体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流动检察室”
吴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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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把好“三个关口” 解决定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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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帆)定罪量刑难问题是制约反渎工作发展的一大难题,渎职犯罪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均存在着许多争议。为有效解决此难题,修武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认真把好“三个关口”,破解定罪量刑难问题。2014年至今,该院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5件12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已判决7人,其中有期徒刑以上的实刑判决5人,实刑判决率为71.42%。

  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的工作联系,把好立案关。该院反渎部门每办一案,坚持做到立案前向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由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统一把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影响较小可立可不立的案件从严审查,有效杜绝“凑数案”“拔高案”情况发生,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

  强化与公诉部门的沟通,把好从轻处罚情节审查关。该院反渎、公诉部门紧密配合,对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损失结果、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反映等影响判决结果的,酌定情节进行全面查证核实,并在证据中予以体现,公诉部门据此向法院提出合适的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

  建立与审判机关协调沟通制度,把好审判关。自侦案件办理的效果如何,法院判决是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由于各类案件特点不同,不同部门对证据效力、案件认识可能存在差异,该院建立与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他们对自侦案件证据、定性的认识,通过沟通交流,达到化解分歧、统一认识的目的,从而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将审判意识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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