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在修武县主干道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宪法知识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图为干警(左一)在为群众讲解宪法知识。
本报记者 邓 帆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