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女士
问题陈述:当初跟前夫协议离婚时,前夫答应支付孩子抚养费。如今,孩子上大学了,前夫以孩子已长大成人为由拒绝再支付抚养费。请问,前夫的做法是否合理?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王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卫群。郭卫群说,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至子女18周岁,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王女士的前夫在孩子上大学后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