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市民致电本报,反映在塔南路市新华书店南边有一家店铺,行为让人觉得很“霸道”。原来,这家店铺为了不让车辆停在店门前,竟然在人行道上设置几把停车锁,给过往行人带来很大不便,且长时间无人监管。
12月23日中午,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如此。一家商铺门前的人行道上,被人为地装上三个停车锁,车辆行人路过此处,只得纷纷绕行。记者发现,这几个停车锁不仅影响他人通行,还十分不安全,一些老年人和小孩儿稍不注意就会碰上去。
过往市民对此行径纷纷嗤之以鼻。市民张先生说:“明明是公共场地,凭什么占为己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方便群众安全通行。”
“这样的行为真是让人气愤,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顾他人安全,更不顾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市民刘女士说。记者随后找到商铺的店员进行询问,被告知“我们老板不在,谁装的我们也不知道”。
无独有偶,如此“霸道”的行为并非只此一处。在青年路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东门口的对面,一家卖烧饼和卖豆浆的商贩占道经营,摊位就摆在人行道的盲道上。不仅如此,两块儿大石头把摊位前的公共停车位牢牢霸占。
“每天下班回来,想要找个车位真是难,明明有现成的公共车位却停不进去,不知道谁这么不讲公德。”家住附近的王先生无奈地说。好好的停车位哪来的大石头?据在此负责清扫道路的环卫师傅讲,这两块大石头就是占道经营的两家商贩放置的,他们怕有车停在这里,影响生意,于是就搬来两块大石头霸占了车位。
记者随后在和平街、工业路、丰收路等主要道路采访时发现,类似这样“霸道”的行为还真是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纷纷表示:这样的行为不仅有悖公德,还给焦作抹了黑,更影响他人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行为进行治理。
市政协委员刘宇表示,这种违背社会公德、不讲文明的行为,其实已经触及到他人的正当权益,因为道路和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能占为己有。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者将受到处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霸道”行为进行治理,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