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叫建筑垃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问:在城区内产生建筑垃圾如何处置?
答:建筑垃圾的处置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建筑垃圾外运应当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焦作市综治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文件规定,明确指出在城区内运输建筑垃圾必须交由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公司承运。
问: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报单位应准备的资料包括:1.建设施工单位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2.建筑设计基础图;3.车辆运输特许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4.与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签订的倾倒合同;5.与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单位签订的承运合同;6.企业法人资格证;7.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审批流程如下:1.受理审查;2.现场勘验;3.审批;4.签章发证;5.资料存档。
三、不符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问:焦作市有几家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公司?
答:2013年经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我市共有两家公司中标,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分别为焦作市奔骋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经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核准后,到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方可进行运输。
(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