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优化法治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 上一版3
市公安局专项行动积极务实
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措施有力
全市法院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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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立足检察职能 深化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措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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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帆)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专项行动顺利深入开展。

  该院履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从快惩治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对涉企案件快审快诉,结案率达90%。2016年11月27日,由武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16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该院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活动,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涉案人员均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沁阳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刘某等7人通过网络QQ诈骗某公司185.5万元的案件,法院对刘某等7人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山阳检察院在办理广西宾阳籍诈骗分子诈骗某公司财产176万元的案件过程中,就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抓捕逃犯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马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柴某等5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寻衅滋事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有力地配合了全市环境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该院设立行政案件组,对全市检察机关收集到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类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违法行为调查5起,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9件,对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约谈,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引起了较大震动和反响。

  严格规范涉企司法行为。市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中严格做到慎重传唤企业负责人;慎重查封企业账册;慎重扣押企业款物、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确需扣押、冻结的,也要为企业保留维持生产经营必要资金;慎重动用警车进企业办案;慎重发布可能对企业形象和声誉有不利影响的相关信息。坚持帮忙不添乱,助力不干扰。严禁借办案服务之名谋取私利,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对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发生此类情况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该院在全省市级检察院中率先建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并开通互联网查询,该系统采取“外网受理、内网审核、一键查询、网络送达”的模式,查询数据库和查询程序全部植入互联网,只需要一台互联网电脑或一部智能手机,外加一台彩色打印机便能完成整个查询过程,自动生成查询结果告知函,改变了以往企业查询人员必须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耗时耗力的局面。目前,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运行良好,共向社会提供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金融信贷、招生录用、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07次,占总受理数量的97.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市检察机关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9次,发放普法资料2000余份,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活动中注重结合企业多发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原因和发案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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