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日前,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系统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显示,2015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尤其是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实施以来,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加大了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力度,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案卷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该局本次评查的案卷是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办结的)的行政处罚案卷,全市共有45卷行政处罚案卷参评。从评查结果看,各县(市)区环保局近年来普遍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温县、修武县、博爱县、沁阳市等环保局案卷整体质量较高,大多数参评行政处罚案卷事实查证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运用得当。从参评案卷来看,好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有效;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规范,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议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文书制作比较规范,符合相关要求;案卷归档及时规范,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卷内目录和材料完备;严格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制度。
据了解,此次案卷评查暴露出我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个别地方查处案件较少。评查中,温县、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孟州市、沁阳市等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在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实施后大幅增加,但个别县区环保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案件较少,甚至没有处罚案卷。其次,部分卷宗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处罚程序缺失,内部审批程序不落实,部分处罚决定书中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不够详细。第三,部分案件办理超期。个别单位案件立案审批超过7日,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超过3个月,甚至无正当理由超过5个月。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案卷评查结果,下一步,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提高认识,强化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案卷评查的重要意义,将案卷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杜绝人情执法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同时,要规范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结合此次案卷评查情况,查找环保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认真梳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落实,虽然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环保执法形势的需要。因此,各县(市)区环保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培训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