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2016年12月30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市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院校和企业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资格要求:一是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申报项目时必须有1个(或以上)外方单位共同参与申报。二是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三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四是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五是受聘的外籍科学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六是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七是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八是企业作为中方牵头单位申报的,应明确配套投入比例。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请申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在线完成申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并将预申报书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由所在地市科技部门统一推荐报送(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1月9日9时至2月14日17时,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月13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