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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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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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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新忠)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由于1月14日至18日前后我市面临新一轮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自1月14日11时起,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I级)预警。

  据市环保局预测,受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月14日至18日前后,我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的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

  根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6〕135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I级响应措施,并同时落实市蓝天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焦蓝天办〔2016〕111号),执行最严格的应急响应和管控措施。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因保民生、保安全等特殊原因,按相关要求经审核批准的,可按批准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环保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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