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执行局的“老黄牛”
将执行进行到底
解放区法院除夕执行一起“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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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腾房 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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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除夕执行一起“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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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解放宣)2017年1月27日(除夕)晚上至1月28日(大年初一)凌晨,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努力,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疑难案件。

  黄某申请执行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于2013年10月11日作出判决,陈某应归还黄某欠款22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承办人根据线索,曾在广东将被执行人抓获,使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但是,2014年2月后陈某再次故意躲避执行,并不断变换打工地点,使案件执行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2017年1月27日,申请人黄某得到被执行人陈某在家过年的消息后,紧急联系案件承办人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根良。侯根良立即向执行局长汇报,然后与同事一起赶赴被执行人家中,将藏匿在床下的被执行人当场抓获,依法对其实施了拘传。

  执行干警连夜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及时掌握了被执行人用他人名下信用卡进行生意周转的具体信息,遂依法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并协调公安机关办理了违法犯罪信息采集、身体检查等手续。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急忙联系家人,于1月28日6时支付了3.5万元现金。剩余款项由其亲属提供担保,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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