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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那些事
“有偿网课”亟待立规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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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话题】
停车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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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广州市民曝料,停在广州越秀区梅花路咪表路段的十几辆私家车,一夜之间车窗被砸,财物遭受损失,连车里的过年红包都被搜刮一空。该咪表路段停车收费发票背面写着:咪表路段收取的是临时停车占道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请车主自行妥善保管车辆及财物。咪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只负责停车,其他概不负责。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露丝独特:既然收费,有偿保管关系就成立,车辆财务一旦受到损失,咪表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即便是告知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这种对自身有利的告示也属于霸王条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益昌人:咪表公司既然收了车主的停车费,就应该保护好车辆,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这种收了钱却不尽保管义务的做法,纯属推卸责任,也不符合法律原则,难以服人。

  @雄观漫道真如铁:车辆财产受损不赔属于霸王条款,这与法律精神相违背。既然咪表公司收取了车主的费用,就等于默认了与车主之间的契约关系,理所当然应该负起保护车辆财产安全的责任,出事了一推了之,明显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站不住脚。

  @清静晓梅:只管收费,不管其他事项,这是停车收费的管理弊端,既然收了费,就应该负责任。

  @平凡一老兵:既然收取停车费用,就必须对停车安全负责,面对咪表公司推卸责任之举,当事车主有必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kellykeron:车主把车停在车位,缴纳费用,本就是为了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可惜,管理方只收费,却不承担责任,这是霸王条款。如此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曲微丹:既然收取了停车费,不仅是要让车有位可停,而且还要保护车辆财产的安全。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是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风开季节: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停车场既然提供了车位,并且收取了费用,那么,它就有管理的责任。就算有所谓的“自我规定”,也是无效的,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理。

  @奥格了:咪表公司这样规定纯属霸王条款,有失公平公正,当事车主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卯日星官957:咪表停车,只管收费,不管车辆财产安全。仅凭收费条上的一句话,就把利益牢牢抓在手里,把责任抛到九霄云外,如此作为,堪称霸王条款。这种蔑视公平规则,只收费不担责的公司,患了“道德贫血、诚信缺失”之病,亟须治疗。

  【下期话题】

  穷有信 富且仁

  最近,河南省新密市一中学生骑车不小心,撞上了路边停靠的宝马车,匿名留下字条和寒假打工挣来的300多元钱向车主道歉。宝马车主被该学生的诚实和敢于承担责任的行为深深打动,寻找到这名中学生后,不仅不追究责任,还资助了他万元“助学金”。他们用实际行动演绎了一段信与仁的佳话。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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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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