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是城市的脸面,其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今年市城管部门将把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拆除一批违规、超期、破损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带动城区门头招牌设置上档升级。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除广告本身商业价值之外的重要意义。在户外广告的管理上,我市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数量,市城管部门近三年来没有新批一块户外广告,对已审批的广告牌也加强监管,到期后一律拆除。此外,市城管部门积极做好城市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在焦作火车站广场、塔南路铁路桥等重点部位设置了豫商大会、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全力服务城市重大活动和创建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始终保持对违规广告的高压整治态势,结合“双创”工作和市容秩序整治,拆除在山阳路、民主南路、普济路上设置的1116块路灯杆广告,不断改善城市面貌;从严查处违规设置广告行为,对在高速公路桥体和丰收路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遏制了违规广告设置过多过滥的势头;扎实开展城区违法小广告整治,以街头散发小广告和三轮车车体广告为重点,运用城管电话追呼系统追呼小广告联系电话1037个,治理各类小广告6万余处,收缴街头散发小广告2.8万张,有效遏制了违法小广告蔓延的势头。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我市出台了《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该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规划重点为我市建成区内的重要道路,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进行总体布局,又对重点地段的广告设置划出“红线”,还对沿街门店设置门头招牌提出要求。
《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的编制出台,填补了我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设置管理的一项空白,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区户外广告存在的内容低俗,空间布局多、散、乱、差等问题,依据《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整治,依法拆除一批违规、超期、设置不规范、破损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严格规范新建的、逐步管好已有的”原则,对新建楼体门头招牌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施规范管理,以点带面,逐步带动城区门头招牌设置上档升级。
另外,我市积极实施夜景亮化工程,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亮化示范区块,建设景观精品,努力让市民分享城市发展成果。
编者按 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要干点啥?新的一年,新的起步,新的使命,新的征程。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行动2017”系列报道,为您解读2017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务清单,了解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