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焦作检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九个关键词”聚焦2016焦作检察工作
最高检验收组高度评价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被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先进基层检察院
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藏匿十年 难逃法网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温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办案效率
为百名科级干部上廉政课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化解矛盾促和谐
妥善办理“校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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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妥善办理“校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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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帆)连日来,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校园案件”办理专项行动,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针对排查出的“校园案件”,该院高度重视,坚持从快、从严处理原则,要求承办人尽快阅卷、汇报,进行集体研究。在审查起诉万方科技学院发生的一起盗窃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认为该案证据不够充分,经过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要求尽快将证据补齐,以便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

  针对“校园案件”主体多为未成年人的特点,该院坚持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贯穿“校园案件”办理始终。办案中,不仅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规范办理“校园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从宽处理、挽救教育,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等制度,尽力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学校的沟通,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从预防阶段抓起,关口前移,督促公安机关加强对“校园案件”的防范,并在辖区各学校开展校园环境治理,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努力实现校园动态实时监控,建设“平安校园”。

  该院还将办理“校园案件”与法治宣传活动相结合,通过“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坛、“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等方式,将普法宣传的主力瞄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校园、家庭、社会等各环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努力在办理“校园案件”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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