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年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为推动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控申部门多次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公正廉洁执法,把社会矛盾化解在执法第一线。该院在办案中,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重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引导干警转变办案观念,处理好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关系,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实行换位思考,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取证质量,为提高案件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控申举报信访工作机制。该院对信访案件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息诉、边防范,切实解决矛盾。控告申诉部门实行首办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规定案件办理时限,明确质量标准和化解调处办法,使每一起案件都能首次办理成功,不留后遗症,切实把涉检的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畅通社会矛盾的化解渠道。该院坚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正确处理好严格依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关系,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结果合理合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
跟踪回访,务求实效。为保证调解实效,该院在案件调解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都会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的落实情况,社会关系的修复程度。同时,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