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由于整个冬季我市都严格落实各项空气质量管控措施,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记者昨日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从1月1日至2月26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5天。尤其近半个月以来,我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从23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17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5微克,下降6.5%;细颗粒物浓度均值从16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146微克/立方米,下降14微克,下降8.8%;综合污染指数也从11.923下降到11.221,下降5.89%,我市空气质量近期呈现向好态势。
2月27日,环保部督察组到焦作坚固水泥有限公司检查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我们已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了生产。”该公司负责人说。坚固水泥只是我市为改善空气质量勒令停产、限产企业的缩影之一。从1月1日起,我市对企业限产、停产情况做了明确要求,重点工业企业限产20%以上,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企业限产达到有关要求。其中,水泥、钢铁、铸造等企业要继续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做好错峰生产工作;对前期已落实停产的措施的砖瓦、玻璃、耐材、刚玉、碳素等企业,要严格达到整治标准并经当地工信、环保等部门核查后报市蓝天办备案,方可恢复生产并严格限产50%以上。对恢复生产后未严格落实限产要求或出现超标排放行为的企业,要立即实施停产整改并依法查处。
同时,我市还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月13日,市环保、公安两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市钢材市场西南角附近查处两个塑料造粒黑加工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共查获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交由公安机关处理3起。
截至2月26日,环保部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我市46个环境问题,共涉及10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部门。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我市每天编制《督察快报》,汇总整改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领导,并发送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督促其采取强力措施,将环境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环保部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46个环境问题,3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15件正在办理中。根据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分别采取了停产整改、立案处罚、约谈、个人经济处罚、问责等措施。特别是在问责方面,我市共对40人次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约谈4人、诫勉谈话8人、个人经济罚款18人、警告处分4人、行政记过处分4人、行政降级处分1人、行政拘留1人;立案处罚9家次企业,下发处罚决定罚款157.5万元;对砖瓦行业等80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近期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跟督导组和各级环保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工作分不开,跟人民群众和各企业主的大力支持、付出牺牲分不开,但环保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市将继续加大管控力度,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